印前——印刷——印后加工。
其中印前:文字編排——版面設計——封面設計;打樣——出片。
其中文字編排:文字錄入——初校——修改——二校——修改——送作者終校。
其中版面設計:初排——初審(統一文字標題格式體例)——修改——二審——修改——終審。
其中封面設計:美術設計——確定裝幀方式——初審——修改——終審。
上述三項完成后,由責任人(通常是總編輯)簽字定稿。定稿之后打樣出片。出片之后由責任編輯核對后,送印刷廠。
其中印刷:記錄——拼版——曬版——切紙——印刷——大檢。
其中記錄:對來稿編號登記,進而開出生產工藝單(包含拼版工藝、印刷工藝、裝訂工藝、印數、開紙尺寸、成品尺寸、付印時間、交付時間等)
其中拼版:按工藝單拼版(裝訂方式不同拼版不同)——折手檢查——待曬。 其中曬版:按工藝單要求曬版(圖文色彩不同曬版時間需增減)——修版——待印。
其中切紙:按工藝單要求裁切大紙——按版面核對紙張數量——待印。
其中印刷:按工藝單要求印刷——印出**張紙按折手折樣——色彩格式嚴格追樣(特殊情況作者看樣)——保證質量數量(規矩準確、正被套印準確、水墨平衡)。
其中大檢:檢驗質量、規矩、數量——記錄較終合格成品的實際數量保證裝訂加放。